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3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顶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和工作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在学院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征程中,本科教育是立校之本,研究生教育是强校之路,研究生教育在学院人才培养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面,促进研究生素质全面发展,是一项十分重要并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在研究生人才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明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工作职责、保障措施、考核标准与办法,是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
第四条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学院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协调、各相关二级学院(中心)具体实施、辅导员与导师直接负责的工作模式。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学院(中心)分党委(总文)相应成立研究生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五条 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原则,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既重视课堂理论教育,又注重引导研究生深入社会实践。(3)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使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院管理之中。(4)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坚持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与新办法。(5)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6)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原则,既强调学院、导师,党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又突出研究生个体的积极主动性。以学风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导向,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业务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努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六条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料C201032号),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建设,不断丰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重视发挥新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创新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手段和考试考核办法。深化研究生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入学教育与毕业教育形式内容,有计划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为研究生作形势与政策专题报告。充分发挥研究生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不断丰富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行业教育、职业规划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研究生的职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大力突出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制定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到研究生培养体系。突出其在研究生评奖评优考核体系中的份量。设立专项基金,实施学术科技活动立项制度,引导研究生将学术研究与社会经济需求相结合,支持研究生申请科研项目,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通过搭建研究生学术文化平台(如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传统文化节”等),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科交叉与学术交流。通过打造研究生学术活动品牌(如“乐·研途”、“研道知音”),不断活跃研究生的学术文化氛围。同时,积极在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步提高。
第八条 积极推进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创新研究生实践育人管理体制,建立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强化社会实践要求,积极探索学院与就业目标市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效途径。鼓励研究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其结合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以科技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院重点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和专业实践基地,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就业提供可靠保障。建立一定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确保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扎实开展。同时利用寒暑假等业余时间广泛组织研究生进行社会调研、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加强国情、社情和民情教育,帮助研究生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第九条 认真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建立以研究生自我教育与教师指导结合,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互补的全方位、互动式的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依托心理学院、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生心理互助中心,构建研究生、导师、学院立体监控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并及时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的工作机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培训,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普及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加大对研究生特殊个体的危机干预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个体服务和团体辅导项目,帮助研究生解决好情绪调节、环境适应、人格发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困惑,不断增强研究生的心理调适能力。
第十条 扎实改进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研究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开辟就业基地,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以课程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就业创业论坛、就业沙龙等活动,扎实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形势教育。各学科点要加强对行业人才需求的调研,将学科点研究生招生与行业人才需求有机衔接。导师要结合专业教育,提升研究生的专业认知水平和职业工作能力,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必要指导与帮助。实施就业帮扶计划,对有特殊问题的群体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研究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专业特点加强创业教育,鼓励研究生自主创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十一条 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高度重视新媒体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积极利用新媒体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一是将新媒体带来的挑战转化为机遇,着力建设融思想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教育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二是加强新媒体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既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又精通新媒体技术、熟悉网络文化特点,能够熟练利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网上评论员队伍。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定期进行网络舆情分析,结合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实际,通过微博、微信、QQ群、手机短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与引导,增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第三章 机构与队伍
第十二条 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评估和指导。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研究生工作组成员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研究生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工作组至少每二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三条 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机制。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建立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分工合作,研究生自我教育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第十四条 切实明确导师的首要责任人职责。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制,把育人作为选聘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在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过程中,把学生的意见与学院的意见结合起来考虑,且更加注重学生的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导师的工作成績。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研究生导师联席会议,组织研究生导师举行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研讨如何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养工作,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及时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研究生规划职业生涯,鼓励他们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十五条 加强研究生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班级或专业等设立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好政治学习和党员发展等工作。加强研究生党小组建设,形成研究生党小组与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的联动机制。注重发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的示范作用,拓展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与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好优秀研究生党员的典型示范功能。
第十六条 加强研究生基层团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团学组织在团结和联系研究生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强研究生团学组织和班级建设,加强研究生骨干培养,为研究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搭建平台。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研究生工作组职责
1.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和党政工作要点,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2.负责研究生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3.负责推进研究生主题思想教育,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做好研究生思想鉴定等工作。
4.认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育优良学风和院风。
5.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立研究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研究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6.负责研究生突发事件处理,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安全法制、学术道德及入学、毕业等教育,提升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
2.指导开展本单位党团组织建设、发掘和培养党团骨干,创新党支部、团支部生活,增强研究生党、团组织活力。
3.深入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准确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加强与研究生导师沟通,及时汇报研究生重要信息。
4.认真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时发现研究生心理隐患,配合导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极端情况的发生。
5.指导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研究生实践动手能力。
6.做好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参与处理研究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不安全情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导师的工作职责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
2.在指导研究生学业、进行教学科研活动中,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人格培养和品德修养。
3.定期与研究生谈心,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关心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4.教育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科研风气。防止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发生。
5.积极为研究生就业提供推荐和帮助,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其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工作组组长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审核工作一般在各学年末进行。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工作组、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在该学年中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的方式包括对部门与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定性评语和定量评分。定性评语是对工作的总体状况进行文字性的总结评定; 定量评分则依据评定的分数的高低分为优秀,合格、不及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被允许继续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第二十五条 考核的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标准。
1.优秀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1)在工作态度上认真负责,积极投入。有明确科学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2)在工作方法上注意创新,富有特色,能够在一定的工作基础上进行突破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
(3)每个月有2-3次跟每个研究生谈话的记录;
(4)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总结,撰写并公开发表研究文章。
2.合格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1)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整体教育目标以及学院的具体工作目标要求;
(2)能够切实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并能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3)在工作期同保持平稳,无重要的责任事故发生;
(4)本人工作能够得到大多数研究生同学的认可(此项仅适用于研究生辅导员)。
3.凡是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为不合格:
(1)工作不符合或违背高党和国家的整体目标和学院的具体要求;
(2)不能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取得要求的工作成效;
(3)在工作期同因工作上的疏忽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4)本人的工作得不到大多数研究生同学的认可(此项仅使用于研究生辅导员).
第二十六条 若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者本人对考核的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一周内向学院考核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学院考核小组将在复议申清提出的一周之内进行复议并予以答复,经复议后的结果为最终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者个人的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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