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
二、全面负责琴房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三、负责钢琴、乐器的调修,钢琴一般每学期大调一次、每月小调音准一次,乐器随时修理。
四、负责演出服装的管理及修补。
五、负责监督检查琴房的卫生、安全和设施维护。
六、负责教学区域的报修工作。
七、协助院主管领导,负责钢琴及乐器的购买。
八、负责监督音乐楼临时工的考勤。
九、在上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私人调琴。
十、完成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