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系上的全面工作,并向院长负责。
一、根据学院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编排课表。
二、负责检查本系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三、负责审查本系开课计划及对主讲教师的审定。
四、制定各专业教育实习计划,负责实习中检查、实习后的总结工作。
五、负责本系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动员并及时发现教师中优秀科研项目,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申报。
六、配合主管院领导制定本系每年的招生计划。
七、负责本系的教学工作量核定,并协助院领导检查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执行情况。
八、拟定本系用人计划,参与求职人员的专业审查;拟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负责本系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考核、工作量、科研成果的审查。
九、负责组织本系教师申报课题,举办学术活动,审核科研成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