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主持学院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批示在学院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院长是学院主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一、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二、主持院务会议,就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决策,并督促落实。
三、主持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四、监督、检查全院干部执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五、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