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信息核对和成绩清理是一项严肃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校2011年预计毕业本科学生3889人,高职学生476人。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信息核对以及成绩清理等工作,保证毕业生能够按时离校,请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生人数及信息核对
1.对本科毕业生人数的核对。各学院应对每个专业2011届毕业生人数进行认真核定,不得遗漏一名学生。
2.对每位学生相关信息的核对。各学院应对本科毕业生名册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专业、专业门类、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逐项予以核对。
二、毕业生成绩核对及毕业前清考
1.毕业生成绩核对。各学院首先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毕业生的《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表》并印发给学生;其次,组织学生对自己本科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认真核对,并让学生在核对后的成绩表上签名、确认。
2.毕业前清考。经研究,我校再次给2011届本科毕业学生及往届结业生安排补考。公共课程补考定于5月28日(星期六)、5月29日(星期日)进行;专业课程补考定于5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7日(星期五)进行。各学院于6月3日(星期五)前将本院2011届毕业生及往届结业生最后一次补考成绩表(含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至教务处教务二科。参加清考的学生包括:
(1)2007级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以及第七、第八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2007级第六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在第八学期重修相应的课程,5月20日(星期五)前结束课程考试仍不及格的学生。
(3)对于在校期间旷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学院提供学生的表现材料,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27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未写检查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前清考,按结业处理。
(4)2010年结业的学生,其结业证换取毕业证考试,也纳入本次补考范围之内。
(5)2010年延迟毕业的学生相关课程补考。
三、几点要求
1.为了给毕业生工作留出一定的“时间提前量”,请各学院首先将毕业生前七个学期的成绩(包括补考成绩、重考成绩、实践环节成绩等)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与纸质成绩单认真核对;其次,请务必将毕业班成绩尽快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6月9日(星期四)前将“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务科(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规格用计算机打印,原则上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涂改人私章)进行毕业判定,学籍归档。
2.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如有不及格的成绩,最后只保留重修或清考的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外语)四级成绩(710分制≥354分)以一门课程的形式录入,不再加盖四级条形章。
3.实行非学分制管理的学生成绩按如下要求填写:不及格成绩根据重修次数合理设置字号的大小,重修成绩前要加“重”字,如重修一次及格可写成“重60/45”,重修两次可写成“重60/重50/45”;某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上课,考试成绩则按几个学期填写;英语(外语)四级成绩应填在第四学期并加盖“第四学期外语成绩为国家四级考试成绩”条形章,英语(外语)六级成绩应填在第六学期。
4.打印毕业生成绩表应特别注意:
(1)毕业生成绩表必须如实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所有课程,不能有遗漏,且字迹要清晰、整洁,专业名称要规范、准确(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若开设课程较多,一页打印不完,可分两页打印,但格式不能改变。
(2)实行非学分制管理的学生成绩表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的格式打印(A4纸,横向,双面)并留出装订的位置(左装订,左边距2.5cm), 成绩表填报日期统一为:2011年7月1日。入学日期按不同类别的学生填报为:高职学生为:2008年9月11日;民族预科部学生为:2010年10月8日。提交成绩单时一式两份。
(3) 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成绩单中的“系主任签字”、“公章”、“学生签名”、“制表人”等栏目均应填写(或加盖印章)齐全,提交时一式两份。
5.至今还未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照片的2011届毕业生,请抓紧时间照像,并尽快将照片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否则,将会直接影响毕业。
教 务 处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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